按照《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》及省、市、区河长制有关工作要求,根据《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辽河办字〔2021〕9号)及区领导变动情况,现将2024年区、街、社区三级河长进行调整公示。
附件:
1.白塔区区级总河长、副总河长名单
2.白塔区区级河长及其负责河流情况统计表
3.白塔区街道办事处级总河长名单
4.白塔区街道办事处级河长及其负责河流情况统计表
5.白塔区社区级河长及其负责河流情况统计表
辽阳市白塔区河长制办公室电话:0419-2168699
白塔区河长制办公室
2024年8月28日